12月底出台的资管产品增值税新政提出了“税收追溯”的要求,即从2016年5月1日起计税,当时备受业内质疑,因谁来补缴存在争议。周三,财政部将此调整为:2017年7月1日之前的,无需补缴;自届时起征缴6%增值税。